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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国家宪法日| 市妇联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文章来源: 荆州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23-12-05

为增强广大妇女群众崇尚宪法、服从宪法、遵守宪法的意识,有效做好妇女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12月4日,市妇联联合市蓝天救援队、市心灵驿站社工中心在天远时代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图片1.png

 

市妇联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并现场为妇女群众解答疑问,积极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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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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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权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下一步,市妇联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引导广大妇女群众知法、懂法、依法寻求帮助,保护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广大家庭进一步树立良好家风;积极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家庭暴力的投诉受理和求助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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