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各地动态 > 正文

反对家庭暴力 | 部门协作反家暴 广泛宣传促和谐

文章来源: 荆州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23-11-27


部门协作反家暴

广泛宣传促和谐

 

 

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的反家暴意识,提升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洪湖市妇联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前夕,积极筹划,多级联动,一方面发挥妇联组织开展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发挥反家暴联动调处机制牵头单位职责,发动相关部门,对照联动机制的工作要求,集中一周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国际反家庭暴力日

 

妇联组织宣传

妇联组织

 

2018年以来,洪湖市建立反家暴联动调处机制,市妇联作为反家暴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作用,着力推动联动机制的建设。11月20日-25日,市妇联结合“执委进万家”活动,向村社区居民宣传家庭暴力行为是什么、遇到家庭暴力时如何自救和怎么预防家庭暴力等法律、知识。

图片1(1).png 

图片1(2).png 

 

图片1(3).png 

 

同时,市妇联还依托垄上花开巾帼志愿服务队、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服务站深入村社区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妇女知法、懂法,并依法维权,号召群众争做反家庭暴力的宣传者和维护者。

图片1(4).png 

 

“一站式”保护宣传

 

近日来,市妇联联合公安、法院、检察院、民政等部门,开展部门协同、专业支撑、全面参与的三方联动服务,并提供警情联动、响应处置、公益诉讼的“一站式”保护。

 

公安部门警情联动

今年“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前夕,市公安局主动履职,要求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向受家暴的报警当事人普及《反家暴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并第一时间出警,同时还将婚恋、家庭等纠纷纳入公安机关“找堵防”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治安拘留3人,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01份。

图片1(5).png 

法院宣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一道“隔离墙”。市法院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期间广泛宣传“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规定。目前,我市已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

图片1(6).png 

检察院支持起诉协作

今年,我市出台《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市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多元解纷+司法救助”模式,帮助弱势群众维权。近日,检察院接待妇联转接的受家暴弱势妇女,一方面开展普法宣传,帮助她解除思想顾虑,另一方面帮助她收集证据、联动开展司法救助,支持民事起诉,形成弱势群众诉权保护司法合力。

 

 

司法局畅通法律援助渠道

司法局在办公楼一楼设立家庭暴力受害人、妇女儿童专用接待窗口,并建立接待登记、案件办理、法律会诊等运行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

图片1(7).png 

图为全国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文韬(右)接待妇女

 

 

图片1(8).png 

民政局开展宣传活动

连日来,市民政局婚姻登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向来办理结婚证的新婚夫妻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大家对家庭暴力现象的认知度。

图片1(9).png 

同时,还联合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春天社工到新堤街道春雨亭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耐心地向社区群众解答涉及家庭暴力、婚姻纠纷、情感矛盾的法律疑问,为居民发放“反家庭暴力、创平安家庭”的宣传资料。

图片1(10).png 

部门开展预防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按照《反家暴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市卫健局、市教育局明确强制报告责任单位的主管部门责任,在系统内开展了从业人员落实反对家庭暴力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并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宣传反家暴法、处置家庭暴力的流程;在学校、幼儿园落实晨午检、定期排查、缺课跟踪管理制度,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卫健部门在法医鉴定中心公示处置流程

 

图片1(11).png 

图片1(12).png 

 

图片1(13).png 

 

社会组织宣传

2018年以来,市妇联组织心理咨询师、专业社工以及心灵驿站社工中心跟踪受家暴当事人,特别是针对弱势妇女认真宣传《反家暴法》以及洪湖市反家暴联动机制,给予她们及时、安全、有效的帮助,耐心地解答她们的顾虑,稳定情绪,理清诉求,指导收集证据,鼓励她们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图片1(14).png 

今年以来回访受家暴当事人100人次、宣传普及《反家暴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接待妇女和未成年人15人,开展个案心理辅导30人次。

图片1(15).png 

 

11月20日,市心灵驿站社工在新堤跑马路社区向居民、妇女详细地讲解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对孩子产生的影响以及反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对反家暴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

 

图片1(16).png 


 
鄂ICP备17013826号-1 copyright @2010-2011 荆州妇女网 网址:www.jzfnw.com Email:jingzhoushi@hbwomen.org.cn 主办单位:荆州市妇女联合会 鄂ICP备170138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