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各地动态 > 正文

知否,知否?洪湖市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建功标兵、最美妇联人等各类评选活动开始啦……

文章来源: 洪湖市妇联发布时间:2019-02-11

伙伴们,

洪湖市妇联在全市范围内

开始寻找“三八红旗手标兵”

“三八红旗集体”

“三八红旗手”

“妇联系统优秀集体”

“妇联系统优秀个人”

“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创业基地”

“巾帼文明示范岗”

“最美妇联人”啦!

即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前报名

快快来参加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妇女十二大精神,通过选树优秀妇女典型、宣传先进,引领激励广大妇女弘扬“四自”精神,巾帼建新功、岗位争优秀,在“三个洪湖”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洪湖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2019年度洪湖市“三八红旗手”等各类评选活动。

 

评选类型

“三八红旗手标兵”

“三八红旗集体”

“三八红旗手”

“妇联系统优秀集体”

“妇联系统优秀个人”

“巾帼建功标兵”

“巾帼创业基地”

“巾帼文明示范岗”

“最美妇联人”

 

推荐评选条件

 

洪湖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获得过洪湖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未被授予过洪湖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

2、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3、工作业绩卓著,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很强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推动洪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

4、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积极参与妇女活动。

 

洪湖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

1、女性成员占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

3、工作业绩突出,在当地有广泛社会影响,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洪湖跨越式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

4、荣获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

 

洪湖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

1、18周岁以上,在我市工作的女性公民;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

5、荣获过市级以上(含市级)荣誉称号。

 

妇联系统优秀集体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

2、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做好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3、在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出实绩;扎实推动解决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4、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主动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妇联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5、组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活动阵地;乡镇妇联基层组织组建率达到100%,村、社区两委中至少各有1名女性达到100%,“妇女之家”建设实现全覆盖。

 

妇联系统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由乡镇推荐一名村妇联主席)

1、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会议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

2、努力学习钻研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妇女工作知识和技能,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热爱妇女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巾帼标兵,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作出突出贡献;

5、工作作风优良,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由乡镇、市直科局推荐,已推荐的单位不重复推荐)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本地工作的洪湖女性在本地工作满三年的外地女性。

2、在参与“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巾帼脱贫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工作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吃苦在先, 乐于奉献;刻苦攻关,在创新创业中成绩突出明显;立足岗位、履职尽责,热心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原则上应已获得本地本单位或行业(系统) 的表扬。

 

“巾帼创业基地”评选条件

(由乡镇推荐,不重复表扬)

1、以女性为主领办能够组织带领妇女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的体系;

2、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推进妇女创业就业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以妇女为主体的组织。

  

巾帼文明示范岗”(窗口行业)评选条件

(由市直科局推荐)

1、原则上女性人数应占成员的60%以上。领导班子至少有一名女性,一般要求3 人以上(含3 人) 。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四有”、“四自”精神,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4、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健全,创建管理机制完善,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统一部署推进。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原则上应获得过单位或行业(系统)的表扬。

 

最美妇联人”评选条件。

(由乡镇推荐)

1、以非专职妇联干部为主体,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妇联人为重点;

2、热爱妇女事业,积极参与妇联工作的谋划、实施,履行挂职、兼职和执委工作职责,发挥作用明显;

3、立足本职工作,主动结合妇女需求在组织引领妇女群众、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带领妇女群众创业就业等方面作出贡献,示范带动效应突出;

4、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获得当地党委政府和妇女群众好评和认可。

 

上报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群众监督。

2、各乡镇妇联、市直科局妇委会在推荐各类优秀典型时,要充分考虑优秀性和代表性。

3、所有的典型表扬全部采取差额评选,根据上报材料、考核情况决定表扬对象。

4、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于2月20日前上报市妇联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鄂ICP备17013826号-1 copyright @2010-2011 荆州妇女网 网址:www.jzfnw.com Email:jingzhoushi@hbwomen.org.cn 主办单位:荆州市妇女联合会 鄂ICP备1701382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