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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进一步推进“家调委”工作

文章来源: 荆州市妇女联合会发布时间:2017-07-12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推动平安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石首市进一步完善了“家调委”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及阵地建设等工作,推动“家调委”逐渐走向规范化发展轨道。

在机构设置上,组建专班,明确职责。以市委综治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成立石首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其组成人员由11人组成,主任由市妇联主席王丽担任,副主任及成员由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综治办、妇联等单位的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担任,“家调委”工作机构设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在制度建设上,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一是建立联动联调机制。加强与司法、综治、法院、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联合调解;二是完善和强化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前调解、诉调对接的范围和比例及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三是建立健全调解及组织管理考核机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建立健全调解登记、跟踪管理、学习培训、组织考核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

在阵地建设上,整合资源,痕迹管理。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和资源优势,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效能。设“家调委”办公室及婚姻家庭辅导室一间、调解室一间,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流程》、《调解当事人须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调解原则》、《调解纪律》等制度上墙,制作主持人、调解员、当事人、记录人等桌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受理调处登记簿》及调解案卷档案,使婚姻家庭纠纷的排查、预防、受理、调解、履行、回访等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后期,“家调委”还将根据新时期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要求,从妇女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业社工、老年志愿者、婚姻家庭咨询师和心理咨询师中择优选取,招募维权志愿者作为调解员,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好地帮助广大群众协调婚姻家庭矛盾,助力平安石首、幸福石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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